這使氣候災難成為十年來造成各國國內流離失所的最大驅力,而且窮國承擔氣候災害風險較高,儘管窮國占全球碳汙染的比率遠低於富國。
據樂施會二日發表的報告,洪水、氣旋和野火造成人們流離失所的可能性,是火山噴發和地震的七倍,也是武裝衝突的三倍。這個議題將在馬德里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廿五次締約國會議(COP25)討論。
樂施會報告稱,低所得和中低所得國家(如印度),被氣候變化影響的可能性是高所得國家(如西班牙和美國)的四倍以上。地理位置也有關,百分之八十的流離失所者住在亞洲。
海島型開發中國家,像是古巴、多明尼加和吐瓦魯,受到的影響特別嚴重。二○○八年至二○一八年間,因極端天氣災害而流離失所比率最高的十個國家,就有七個是這類國家。
該報告分析了來自國內流離失所監測中心自二○○八年至二○一八年數據,顯示海島型開發中國家居民因極端天氣災害流離失所的可能性,是歐洲的一百五十倍。
樂施會氣候和糧食正義政策主管高爾指出,國內顛沛流離有社會和經濟成本,「受影響最嚴重的一直都是最窮、最脆弱的人,特別是女性。這種流離失所真的會摧毀社區的社會結構。」
高爾表示,同時有極端天氣和國內武裝衝突的國家,如索馬利亞,面臨更高風險。他說,氣旋等突發極端氣候現象通常引起較多關注,但海平面上升等緩慢發作的現象也有影響,海水可能更容易造成沿海低窪耕地鹽化而無法耕作,迫使居民永久離開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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