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8

素食規定要標示 7月1日開罰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06/08 18:27" 林怡秀

【記者林怡秀報導】從7月1日起,吃素更有保障!衛生署今天正式宣佈「素食五標示」,標示不清的素食商品最高可處以15萬元罰鍰。若業者明明標示素食、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則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鍰。

為了保障200萬素食族的權益,衛生署制定的素食新規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目前市面上標示「素食可食」、「素食」、「素食亦可」、「齋素」等字眼通通不及格,7月1日起,只要稱之為素食的包裝食品,需於外包裝上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五種字樣才算合格過關。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目前市面上素食食品標示含糊不清,造成廣大素食族的困擾,無法從字面得知是否符合自己吃素的原則,因此決定嚴格規範五種字樣標示,業者若違反規定,將處以3至15萬元罰鍰。

去年衛生署針對素食產品進行檢驗,發現有1%的素食摻有葷食,衛生署表示,新規上路後,若業者宣稱為素食食品,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將會被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是因製程不當而有摻葷,限期之內不改善者,將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則將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執照。

另外散裝素食的部份,許景鑫表示,新規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針對品名及來源地作管制,罰鍰則是3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衛生署也呼籲素食業者及民眾,若對素食標示有任何疑義,可上食品資訊網/常見Q&A(food.doh.gov.tw)及中華民國廚師資訊管理系統/政府公告(chef.doh.gov.tw)兩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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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五類標示7月上路 不實標示最高罰15萬

央廣 更新日期:"2009/06/08 18:07" 張嘉芳

市面上素食製品琳瑯滿目,但很多食物都只簡單印上「素食可食」等標示,導致民眾破戒。衛生署從7月起,將要求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清楚標示「全素或純素」等5類,一旦業者標示不實,最高將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健康意識抬頭,國內素食人口高達數百萬,但市面上販售的素食食品幾乎都只簡單印上「素食可食」、「素食皆宜」等字樣,民眾無法清楚辨識,一不小心就會「開葷」,造成出家人破戒、素食民眾罵聲連連。

衛生署決定從7月1日起,要求宣稱素食的包裝食品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清楚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以及「植物五辛素」等5種字樣,不得只宣稱「素食可食」。一旦業者標示不實,將處以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宣稱素食產品,卻被檢出含有動物性成分者,最高將處2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說:『(原音)到今年7月開始執行嘛,所以他把素食產品分成5大類,全素或純素是1類,蛋素、奶素、奶蛋素跟植物五辛類這 5類,廠商要很清楚告訴民眾說他這5大類說明,比如說我現在賣散裝的是蛋素,我就寫蛋素、台灣這樣子。』

此外,業者如果因為製程品管不當而導致食品攙葷,限期內未改善,也會被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一年內再犯,就得以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至於散裝食品部分,明年1月1日以後,也都要清楚標示品名與產地及是哪一類素食。

由於有些葷食或素食容易混淆,衛生署也製作「素食標示Q&A」,提供民眾辨識,包括食物中含酒精成分或酒粕產品的酒精成分約8%,就不能視為素食。至於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也含有酒類衍生物,但酒精成分並未超過0.5%,可視為素食。另外,健康食品膠囊如果為動物膠所製成,依法也不得宣稱為素食;至於奶粉添加DHA,如果是從魚油萃取而來,也不得宣稱為「奶素」。

導演思維


作者:肯 . 丹席格爾
出版社:PCuSER電腦人文化
出版日期:2007年08月31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1990309
裝訂:平裝
叢書系列:NeoArt
規格:平裝 / 352頁 / 17*20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內容簡介

  關於電影導演的神秘性早已著墨甚多,所以導演的技能與藝術早已被一堆吹捧之詞所淹沒,此種溢美可以理解,電影──不論是賽璐璐膠卷或是數位──都是二十世紀的藝術形式,電影的成功幾乎都榮歸於導演。吊詭的是,導演仍舊是一種把隱秘作為優勢的職業,所以,相對於其他製作過程中的關鍵角色,導演的手法也比較不為人所知。本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闡釋導演的工作,也希望藉此幫助讀者成為更優秀的導演。走向更高明的導演之路,就是要去探索導演的工具並了解如何施展這些工具,讓合格的導演成為更好的導演,優秀的導演成為偉大的導演。

  陳述了我的超級偉大目標之後,請容我稍稍退回一小步,釐清本書目標的脈絡。首先,這本書要檢視導演在製作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電影製作不只是商業片與菁英藝術電影這兩種形式,它更是一種團隊合作,對於完成一部電影來說,製作人、攝影、藝術指導、音效設計、剪輯、作曲、編劇以及演員都貢獻良多。許多人習慣將導演類比為管弦樂團指揮或是球隊教練,就某種層面而言,這種類比法還算不錯。導演必須特訓各懷才幹的一群人,成為一個致勝團隊、還要統一發聲,而此一團體的總表現一定要優於各自其政的總成績。這是導演的挑戰,相對於稱職或不夠格的導演來說,這也是優秀導演與偉大導演能勝出的原因。不過要能完成此等任務,導演必須同時是政治家、技術人員、說故事的人以及藝術家。

  本書的焦點雖然放在導演身上,但這並不表示製作人、編劇或是演員沒那麼重要,對一部成功的電影來說,這些部分都缺一不可。不過,大家都已經充分了解他們的角色,因此本書的目標就是要讓導演的角色與他們一樣清楚分明。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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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章 前言
第一章 導演做些什麼-簡介
第二章 導演思維
第三章 合格導演
第四章 優秀導演
第五章 偉大導演
第六章 文本詮釋
第七章 攝影機
第八章 演員
第九章 塞吉艾森斯坦:歷史性對話
第十章 約翰福特:詩意與英雄主義
第十一章 喬治史蒂文生:美國特色-慾望與良心
第十二章 比利懷德:危急存亡
第十三章 恩斯特劉別謙:浪漫的生命力量
第十四章 伊力卡山:戲如人生
第十五章 法蘭索瓦楚浮:孩子萬歲
第十六章 羅曼波蘭斯基:存在的孤獨
第十七章 史丹利庫柏力克:現代生活之陰暗面
第十八章 史蒂芬史匹柏:童年永誌
第十九章 瑪格麗特馮卓塔:歷史生命與個人生命的交會
第二十章 盧卡斯穆迪森:同理心與其極限
第二十一章 凱瑟琳布蕾亞:情慾戰爭
第二十二章 瑪麗哈倫:名流與泛泛之輩
第二十三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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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謝

Acknowledgements

  我在紐約市立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教授學生製作課程,也在阿姆斯特丹毛利茲賓格影藝學院(Maurits Binger Film Institute)教導專業製作人與剪輯工作者,這些經驗積累而成了這本《導演思維》(The Director’s Idea)。我在早期的著作中曾經詳細探討過編劇與剪輯的敘事工具,而今學生與專業工作者又鼓勵我要進行導演敘事工具的整套體系。

  像《導演思維》這樣的一本書,當然需要也的確獲得了來自四方的協助。我要感謝富克出版(Focal Press)的企劃編輯艾利諾?阿克提皮斯(Elinor Actipis)、貝奇?戈登-哈瑞爾(Becky Golden-Harrell)與保羅?葛特爾(Paul Gottehrer)也各以一已之力,讓這本書終於得以完成;我還要向幫忙準備企劃的朋友毛拉?諾蘭(Maura Nolan)表達謝意,而德夫?華普納(Dave Wapner)幫忙準備初稿,在此一併致謝。

  最重要的,我要謝謝妻子伊達,她在初稿準備階段幫了大忙,她也一直是我寫作期間的臨場編輯,顯現出她的不辭辛勞與珍貴無價。

  我也要感謝所有的外部審稿者,特別要向天普大學(Temple University)的華倫?巴斯(Warren Bass)指名致謝,在他審閱之後本書得以更臻完善;我要感謝他的才智、敏銳與熱情,我真希望自己能造就這本書就跟他所為我規劃的藍圖一樣出色。

  最後,這是一本為了導演以及意欲成為導演的每一位人才所寫的導演之書,此書的缺失由我個人承擔,不過,我希望本書已表達出我對於擔任導演從未消減的熱情,我也期盼對本書讀者來說,亦是如此。

肯?丹席格爾(Ken Dancyger)2006年1月於紐約


內容連載:

http://www.books.com.tw/books/series/series9789861990309-1.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