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8

素食規定要標示 7月1日開罰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09/06/08 18:27" 林怡秀

【記者林怡秀報導】從7月1日起,吃素更有保障!衛生署今天正式宣佈「素食五標示」,標示不清的素食商品最高可處以15萬元罰鍰。若業者明明標示素食、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則最高可處以20萬元罰鍰。

為了保障200萬素食族的權益,衛生署制定的素食新規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目前市面上標示「素食可食」、「素食」、「素食亦可」、「齋素」等字眼通通不及格,7月1日起,只要稱之為素食的包裝食品,需於外包裝上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或「植物五辛素」等五種字樣才算合格過關。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目前市面上素食食品標示含糊不清,造成廣大素食族的困擾,無法從字面得知是否符合自己吃素的原則,因此決定嚴格規範五種字樣標示,業者若違反規定,將處以3至15萬元罰鍰。

去年衛生署針對素食產品進行檢驗,發現有1%的素食摻有葷食,衛生署表示,新規上路後,若業者宣稱為素食食品,卻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將會被處以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是因製程不當而有摻葷,限期之內不改善者,將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則將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執照。

另外散裝素食的部份,許景鑫表示,新規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針對品名及來源地作管制,罰鍰則是3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衛生署也呼籲素食業者及民眾,若對素食標示有任何疑義,可上食品資訊網/常見Q&A(food.doh.gov.tw)及中華民國廚師資訊管理系統/政府公告(chef.doh.gov.tw)兩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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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五類標示7月上路 不實標示最高罰15萬

央廣 更新日期:"2009/06/08 18:07" 張嘉芳

市面上素食製品琳瑯滿目,但很多食物都只簡單印上「素食可食」等標示,導致民眾破戒。衛生署從7月起,將要求產品外包裝上必須清楚標示「全素或純素」等5類,一旦業者標示不實,最高將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健康意識抬頭,國內素食人口高達數百萬,但市面上販售的素食食品幾乎都只簡單印上「素食可食」、「素食皆宜」等字樣,民眾無法清楚辨識,一不小心就會「開葷」,造成出家人破戒、素食民眾罵聲連連。

衛生署決定從7月1日起,要求宣稱素食的包裝食品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清楚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以及「植物五辛素」等5種字樣,不得只宣稱「素食可食」。一旦業者標示不實,將處以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宣稱素食產品,卻被檢出含有動物性成分者,最高將處2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說:『(原音)到今年7月開始執行嘛,所以他把素食產品分成5大類,全素或純素是1類,蛋素、奶素、奶蛋素跟植物五辛類這 5類,廠商要很清楚告訴民眾說他這5大類說明,比如說我現在賣散裝的是蛋素,我就寫蛋素、台灣這樣子。』

此外,業者如果因為製程品管不當而導致食品攙葷,限期內未改善,也會被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一年內再犯,就得以廢止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至於散裝食品部分,明年1月1日以後,也都要清楚標示品名與產地及是哪一類素食。

由於有些葷食或素食容易混淆,衛生署也製作「素食標示Q&A」,提供民眾辨識,包括食物中含酒精成分或酒粕產品的酒精成分約8%,就不能視為素食。至於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也含有酒類衍生物,但酒精成分並未超過0.5%,可視為素食。另外,健康食品膠囊如果為動物膠所製成,依法也不得宣稱為素食;至於奶粉添加DHA,如果是從魚油萃取而來,也不得宣稱為「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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