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

禁售魚翅 多倫多議會立法通過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5日專電)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今天以38票對4票的壓倒性多數,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

多倫多是安大略省第4個通過禁售魚翅產品法律的城市。之前,布蘭福市(Brantford)、橡樹市(Oakville)及密西沙加市(Mississauga)都已通過同樣的法律。

多倫多市議會今天在辯論禁售魚翅產品法律時,約有100多名反禁魚翅人士,在市議會外示威。

多倫多華商會行政總監林綺華表示,市議會通過禁售魚翅產品的法律,沒有考慮到用比較人道方式捕殺鯊魚漁民的權益。

她擔心,多倫多通過這項法律後,會讓原會在市內中餐館舉行的婚禮,移至沒有魚翅產品禁令的城市。

發起這項禁售魚翅產品議案的多倫多市議員貝拉梅克(Glenn De Baeremaeker)表示,禁售魚翅產品法律並不會為商業帶來傷害,禁售魚翅產品也不會導致商業破產。

多倫多市長福特(Rob Ford)及另3位市議員投了反對票。福特早前說過,禁售魚翅產品非多倫多市政府職權。

支持禁售魚翅產品的團體,今天都對多倫多市議會的決定喝采。「鯊魚真相」(Shark Truth)組織創辦人李妍蕙表示,以多倫多這樣的大城市及影響力,能通過禁售魚翅法律,是加拿大歷史性的一刻。

她說,多倫多市議會通過禁售魚翅法律,立下1個保護鯊魚的好榜樣。

「鯊魚真相」表示,全球每年為了魚翅市場的需要,大量捕殺鯊魚,使得近年來全球某些鯊魚種類數量減少90%。有些漁民捕殺鯊魚的方式極為殘忍,他們將鯊魚魚翅割下後,再將鯊魚丟回海中,任其流血死亡。

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本月稍早簽署了1項禁售、交易及擁有魚翅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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